“共享”的概念
显然,要建设共享农庄,就要深入理解“共享”的概念。共享,并不是简单地把自己的东西给别人使用,共享农庄,那是“分享”而不是“共享”。那么,共享是什么?我们认为,共享的本质是“共持分享”:共同持有,共享农庄投资,分别享用。
具体而言,虽然农村建设用地的“三权”被“分置”,但由于“房地不可分离原则”的作用,当宿主自掏资金在农民宅基地上建房并拥有20年使用权时,客观上,“宿主”(使用者)与“地主”(土地所有者)就形成了“共同持有”的关系。同时,作为宿主之一的“冬季候鸟”会有半年左右的时间不在海南,共享农庄合作,那么,共享农庄就会有别的宿主(夏季创客、城市居民、常规游客)来分别或交替使用。
艾米农场凭借门随便进、活随便干、菜随便摘、钱随便给的经营策略,体现了农场的特点,不仅宣传了农庄,招揽了游客,还将农场的农耕需要和游客的体验需求结合,创造了全新的休闲农业体验方式。如今,小小的艾米农场平均每天有100人前来参观体验,仅接待的中小学生就**过30**次,不算自助商店的收入,仅团队参观与活动课程,每年就净入25万美元。
向农户等生产经营者普及共享理念,共享农庄招商,弱化农户所有权观念,强调使用权思想,提倡“产消者”的概念,即:每个人都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双重角色,资源和产品都是共享的,不是任何人*有的。让农户手中的生产资料、生活资料、生态环境等能够通过共享农庄平台转化为产品,实现农户与消费者产品“共享化”。通过产品培育逐渐培育农庄*特的“共享”文化。在产品中注入共享理念通过产品培育,让共享文化逐渐内化农庄的文化,成为其*特的旅游吸引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