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有“宿主”直接与“地主”进行合作并充分分享了由地方**渡让出来的建设用地政策红利时,他们才有可能把未来的生命与时光奉献给共享农庄。共享农庄才会具有充沛的活力,形成“内生机制”。而这个时候的“庄主”通过“企业平台”为宿主提供长期服务而获得稳定收益,较终达到:宿主﹨庄主﹨地主的三方共赢。庄主为了收回成本并多赚钱则会提高租金额度,宿主则会因为租金升高而另觅他处,于是,民宿闲置,海南共享农庄,庄主干耗运营成本,共享农庄招商引资,反而越亏越多。而且,共享农庄投资,由于不是国有建设用地,土地使用权是“地主”(农民及村集体、农场)的
共享田园:这种共享可以是时权共享、产品共享、生活共享、股权共享(农民、合作社、投资人、消费者的股权三结合)、资产共享和生产生活资料共享等。通过这种共享模式可以实现土地的流转、土地品种选择权、土地种植权、农产品采摘权及处置权。
Ma farm由82年出生的西辻先生创立,至今已经有十年时间。西辻先生五岁时体验种萝卜、收获萝卜,从此爱上了种菜。而他所创造的这个农场也是为了让更多人快乐地参与、从事农业。公司2016年收入总额10亿日元,利润4000万日元,2017年的经营目标是 12.9 亿日元。收入主要来源于都市小农园、农业专门学校、农产品直营和农田土地租赁经济四个方面。